甚么是佛法

 

达道居士著

 

一、绪言

二、佛法的定义

三、小乘佛法

四、大乘佛法

五、结论

 

一、绪言

 

佛法自汉代传入中国,迄今已有两千年的历史。在这悠久的期间,有时是光芒万丈,灿烂于世,有时则混沌黑暗,几乎断绝。但虽经三武一宗之厄,慧灯犹能不灭,并深入民间,上自贵族,下至平民,乃至三岁稚童,以及花甲老人,皆知道阿弥陀佛,或观世音菩萨。由此可知佛法对于民间的影响,实有不可思议的力量。

 

当今科学昌明的时代,佛法可算走到了末路,人类的信仰,日趋低化,加之一班如‘回子食猪肉自坏教门’的子孙,挂著佛教的大招牌,而所做的却不是佛教事业,乃至一班无知而依赖佛门生活的人,和一般迷信的愚夫愚妇,对于真正的佛法,划分不清,将不是佛门中的邪道,都笼统的归纳到佛法中来,例如香港人的拜神、拜天后娘娘、拜土地、拜车公、拜大仙......,以及算命、卜卦、扶乩等等,皆认为是佛法,以为神就是佛,佛就是神,神佛不二。称土地老爷、名土地菩萨,天后娘娘、名天后菩萨。对于佛的意思怎样?菩萨的意思怎样?根本就是莫名其妙,以为这些邪法,都是佛法中的衣钵真传,因此种种关系,佛教于无形中就受了莫大的打击,为社会人士所唾弃了。

 

二、佛法的定义

 

1、佛:总称名佛陀(Buddha),又名休屠、浮陀、浮图、浮头、勃陀、部陀等,译成中文的意思、就是觉者,或说是智者。觉、就是觉察和觉悟,是以一切的智慧来觉察一切的烦恼,而不为烦恼之所缠缚。而且对于一切法的事理,能够觉知,了了分明,好似于睡梦中醒来,觉悟梦中境界,而是虚妄不实。

 

佛、不但是自觉,而且能觉他,更能觉行圆满。自觉是简别于凡夫,凡夫是痴迷,是不觉;觉他是简别于二乘,二乘只望自了,不顾他人;觉行圆满,是简别于菩萨。菩萨虽有自他二觉,但是未能圆满。所以佛是经过历劫以来的修证,觉悟一切诸法的真理,不但是自己觉悟,而要使一切众生如自己一样的觉悟。

 

佛与凡夫,在事相上说,是高低悬殊各不相同;但是于理性上说,是没有分别的。因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,佛心与众生心,是没有分别的。佛能成佛,众生也能成佛,这一点是与基督教以上帝永久是上帝,众生不能做到上帝的不同。他说上帝是创造宇宙一切法的,上帝是能创者,万物是被创者。而佛法不是这样,佛与众生是平等不二,只要你能行佛所行,就能证佛所证,那么你就是佛,其众生不能成佛的原因,也就是未能行佛之所行,证佛之所证。

 

佛乃大慈大悲,救世而非出世,是不离开我们这个世界的,但是他处于恶世之中,而不为恶世法之所转,如莲花生于污泥之中,而不为污泥所染。佛之心,好似一面大光明镜,其体透明,于世间一切法,无不含照;而凡夫之心,如大光明镜上惹了多层的尘垢,对光明透澈之本体遮蔽,不能明照一切法,所以不能与佛相同。凡夫要得成佛,必需要加一番拂拭的工夫。神秀大师说:‘时时勤拂拭,勿使惹尘埃’。尘埃拭净,垢去明存,一切的智慧光明,也就自然显露了。

 

2、法:印度语称为达磨(Dharma),如世间上所有大小的物体,有形的、无形的、实的、虚的,统名之为法。唯识论上以‘自体任持,轨生物解’二义以释法。就是说万物皆有其自体:树木有树木的自体,花草有花草的自体,人有人的自体,兽有兽的自体,乃至有形无形,皆各有其自体。而且各个能够自己任持的体性,使自体性有不变的轨律。

 

一切法自无始以来,本来如是,非佛创造,亦非其他神鬼创造。众生不知,而释迦世尊由心地中悟得,将一切隐藏而人所不知的世间一切法,及超出世间的无漏法,加以说明,使众生得以了解。因这些法是由佛亲口所宣,故名佛法。佛是说法的人,法为佛所阐发,实际上一切本来如是,无言可说,无增减、无垢净、无人我、无是非。众生在迷不知,而佛能觉悟在先。若众生也能证得一切法之真如实相,则佛自然也无需说法。如手指月,月见则当弃指;如执斧伐树,树伐则斧无须执。故佛所说之三藏十二部之大小乘法,如指如斧。证得一切法,则三藏十二部也无须有。故佛虽有说,而如未说一样。世尊说:‘我所说法,如筏喻者,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?’在释迦的本身,自觉未有说法,其所说者,不过因众生有病,而方便施药,病若除,则无需再施药。故佛观众生种种根性之不同,而开方便法门,施大小二乘种种之法。目的是希望众生之病铲除而已。

 

三、小乘佛法

 

芸芸众生,无量无边。佛的愿心,是‘众生度尽,方证菩提’,‘我不入地狱,谁入地狱’的大无畏精神。并教凡是学佛的人,也要发此大愿。但是一班根机小而智慧浅的二乘人,一听则生起惊怖怯弱的心,不敢进前。他们的希望是‘只顾自扫门前雪,不管他人瓦上霜’的自了汉。佛见这一类根性的人,就说小乘教法,主要的是以离爱贪为本,了生死为因,证涅槃为究竟。

 

人自离开娘胎,呱呱堕地,由生而住于世间,经过病老死的几个阶段,最多不过数十寒暑而已。在这短暂的时间中,有著无量数的痛苦,推想这种苦的来源,是因为有贪嗔痴等种种的烦恼,由烦恼起行,由行造业,由业则感苦果。如人有生苦、老苦、病苦、死苦、爱别离苦、求不得苦......等。小乘人见了这种种苦,知道是由无明惑业所感,于是设法要避离世间,或居深山,或住林野,与他人少往还,使贪欲心不起,专修禅观,观世间一切所有法,皆是无常、苦、空、无我、不净。

 

我们从物质的身体和精神的心灵来看,在一个人生的过程当中,细细的体味和观察,找不到一个真常、真乐、真我、真净的所在。物质的身体,是细胞的组合,如四肢、五脏、六腑、九窍、皮、骨、神经等,无非是众缘和合之假相。从生到死,刹那迁变,少忽即逝,现在不住,未来未至,可算找不到一个真常和实在永久的住处。再以精神方面来说,人在世界上,主要的是要物质的享受,为使精神上的安乐,每日都在追求五欲——财色名食睡。不是喜乐,就是嗔嫉,所造的业,不是善就是恶,善行则感未来善果,恶行则感未来的恶报。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,这是一定的规律。因此生死不断,永在六道中旋转。小乘人因要离生死得解脱,于是即从五欲断起,五欲的根源即是贪爱。人生直接与间接,心之所趋,无非要有所得,未得则生贪,贪则生爱,时时可算都是沉沦于贪爱之中不能自拔。苟贪之不得,则嗔心随起;若爱而忽失,则痴心增盛。故贪爱是烦恼之泉源,若贪爱一断,则一切烦恼皆断,烦恼断尽,则菩提显现。故小乘人遁世修行的目的,是著重于离贪爱、了生死,而证菩提。

 

四、大乘佛法

 

修学大乘佛法的人,是不愿意做自了汉的,他要令一切众生同得解脱,他看到无量的众生,日日在三界(欲界、色界、无色界)中受苦,因此而发大菩提心,怜悯他、救度他、利乐他。以入世的精神,而修学六度——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进、禅定、智慧——四摄——布施、爱语、利行、同事——的法门。以众生之苦即自苦,以众生之病即自病。不愿意自己做自了汉,也不愿意脱离人群,而要成就一切众生。故大乘佛法是随顺世间的,适应世间的。

 

因众生之根性不同,各有其所欲,行大乘佛法的人,则非要有种种方便权巧的法门不可,其主要的修学,不出于教、理、行、果的四种法门。

 

(一)教:是著重于三藏中的语文,包括法义、论说等。以文字来表达义理,依于名相的分别,使能转迷成悟,转凡成圣,转污成净,转苦成乐。如三论宗、华严宗、天台宗、般若宗等所说的法门。

 

(二)理:理是不假经论的言教,不立文字,以参悟一心真如之体性为本,以无法门为法门,是以心为宗旨,所谓直指心源,见性成佛。如中国佛教的禅宗法门。

 

(三)行:是著重在以理而起行,如人登舟,由此岸达彼岸,渐次而行。又如爬山,由低处步步登高,是不著重于教义之理,而专著重在实行的方面,如律宗、净土宗所修的法门。

 

(四)果:推其理则玄妙难测,而所得的效果则充实,是依于佛果位上的福德智慧,和最圆满的身土,再加持自己现住的身土,而作为教化众生的法门,这种法门,是离于言说,离于理解,唯有信仰,方能有效,如密宗持咒,和净土宗念佛的法门。

 

大乘的佛法,非凡夫二乘所能明了,须到佛菩萨之地位,方可透澈。大乘佛法,不但是超出世间的,而也是适应世间的,所谓‘佛法在世间,不离世间觉,离世觅菩提,恰如求兔角。’一般人多不明了佛法大意,以为佛法消极遁世,脱离人群,不知道佛法有大小二乘之别,是看你从那一方面做起。

 

五、结论

 

总之,释尊出世之目的,是见众生之迷惑,所修法门皆不究竟,于是离王位,断五欲,出家修道,契悟真理,证得无上菩提,了知一切法之实相,起大悲心,度化众生,因根性不同,而说大小乘种种妙法。

 

现在社会一般学佛的人,多数是一味迷信,而不知佛法之大意。尤其是一班斋公斋婆,你问他们信佛的目的,佛是怎样解释,信佛有什么好处,而他们是莫名其妙,他们只有回答是求子、求孙、求富贵,求平安、夫妻们求爱情......等等愿望。这种种祈求,佛固然慈悲,有达众生请求之可能,但佛法之真义不在此。今人不知佛法之究竟,而以为佛法是迷信的,不合理的,消极遁世的。这种种的说法,站在我们佛教徒的立场,是不同意的,但也不能全怪社会人士的蔑视佛法,因为佛徒本身未能将佛法推行到社会人群中去,使人民受到佛法的利益。加之一些名不符实的僧伽,对于佛祖的教法都不能够明了,又怎能将真正的佛法推行到社会里去?故要佛法之兴隆,受人民之尊敬,其责任还是在我们佛徒本身的努力!